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提供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的免徵比率申請,旨在避免企業重複繳納費用。若公司產製的化學物質需繳納整治費,但其直接產製原料已繳納過整治費,或原料是從國內購買(國內購買免繳),則可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定免徵比率,以扣抵應繳的整治費。申請者需檢附詳細的產製原料及製程內容說明,並列出已繳費原料的成本百分比,經審核通過後即可享有費用減免。此措施不適用於性質屬廢棄物的物質,如無機污泥或一般性飛灰底渣混合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繳費人為公司行號;產製應徵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之化學物質;其直接產製原料已繳納整治費,或原料為國內購買
・不可申請:物質產生量類別屬廢棄物(如無機污泥 D-0902、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 D-1199)
・申請核定免徵比率,以扣抵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
・申請方式:繳費人得檢具相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定免徵比率
・注意事項:供應商倘有不實開立證明書者,將依刑法追究偽造文書罪之責
應徵收整治費化學物質之產製原料及製程內容說明、直接產製原料已繳納整治費證明、原料購買證明(若直接產製原料向已繳納整治費之繳費人購買)
電話:(02)2768-9831, (02)2768-9841, (02)8761-1586 (整治費相關業務諮詢); (02)2556-9785 (系統及密碼問題); (02)2383-2389 分機 59504、分機 59502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地址:100005 臺北市中正區秀山街4號12樓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114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0號5樓 (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務時間:非例假日周一至五 08:30 ~ 17:30 (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具體免徵金額依核定比率而定,文案未提供詳細計算方式。
資料來源:https://sgwb.moenv.gov.tw/sgwfundo/dispPageBox/soilwork/soilworkCP.aspx?ddsPageID=QANDA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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