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提供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的退費申請,鼓勵繳費人投保環境損害責任險或投資於預防土壤、地下水污染的設備或工程。符合資格的繳費人可憑相關支出,申請退還部分已繳納的整治費。退費金額以會計年度內不含營業稅的實際支出為計算基準,並需填寫專用申請書。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繳費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投保環境損害責任險或等同效益保險,或新投資於預防土壤、地下水污染有直接效益之設備或工程;設備之更新應提出新型設備可有效提升污染預防之證明
・不可申請:依環保法規規定應設置之污染防治設備或工程(包括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屬其他環保法規相關規定應設置之污染防治設備或工程)
・投保環境損害責任險或等同效益保險:申請退還部分實際繳納之整治費
・新投資預防土壤、地下水污染有直接效益之設備或工程:申請退還部分實際繳納之整治費,金額以該年度發票/收據之不含營業稅支出金額為準
・申請方式:需填寫「投保環境責任險及(或)新投資預防污染有直接效益之設備或工程退費申請書(WM-40)」
・注意事項:工程退費金額以該年度之發票/收據之不含營業稅之支出金額,並以開立日期為準
投保環境責任險及(或)新投資預防污染有直接效益之設備或工程退費申請書(WM-40)、發票/收據(用於認定工程退費金額)、新型設備可有效提升污染預防之證明(若為設備更新)
電話:整治費相關業務諮詢窗口 (02)2768-9831, (02)2768-9841, (02)8761-1586;系統及密碼問題諮詢窗口 (02)2556-9785;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02)2383-2389 分機 59504、分機 59502|地址: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4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0號5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100005 臺北市中正區秀山街4號12樓|服務時間:非例假日周一至五 08:30~17:30 (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頁面提供多項符合資格的設備或工程項目清單,但未列出具體金額上限。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未提供明確日期。
資料來源:https://sgwb.moenv.gov.tw/sgwfundo/dispPageBox/soilwork/soilworkCP.aspx?ddsPageID=QANDA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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