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公告「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旨在活化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鼓勵雇主留用屆齡 65 歲的員工,促進高齡勞工持續在職場貢獻。符合資格的雇主,包括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或依人民團體法設立的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方式分為線上辦理與書面郵寄或親送兩種,需檢附申請書、繼續僱用計畫書、設立登記證明、勞保投保證明及高齡者薪資出勤證明等文件。本計畫鼓勵企業善用高齡人力資源,創造友善職場環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雇主(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或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
・不可申請:政治團體及政黨
・注意事項:申請書表電子檔已公告於本署45+就業資源網(https://45plus.wda.gov.tw)下載區/計畫資源,請逕自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