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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5-12-3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內容簡介】

・花蓮縣政府公告「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旨在活化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鼓勵雇主留用屆齡 65 歲的員工,促進高齡勞工持續在職場貢獻。符合資格的雇主,包括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或依人民團體法設立的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方式分為線上辦理與書面郵寄或親送兩種,需檢附申請書、繼續僱用計畫書、設立登記證明、勞保投保證明及高齡者薪資出勤證明等文件。本計畫鼓勵企業善用高齡人力資源,創造友善職場環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雇主(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或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
・不可申請:政治團體及政黨
・注意事項:申請書表電子檔已公告於本署45+就業資源網(https://45plus.wda.gov.tw)下載區/計畫資源,請逕自下載運用

【期間】

2025/09/01 ~ 2025/12/31

【應備文件】

申請書及繼續僱用計畫書、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最近1個月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人數或其他足資證明加保之證明文件、繼續僱用之高齡者最近3個月之薪資及出勤證明文件(即114年6月1日至8月31日間連續僱用勞工3個月之薪資及出勤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電話:(03)822-7171 轉390、391、396|地址:970台灣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服務時間:星期一~星期五 08:00~12:00 13:30~17:30

【注意事項】

附件內容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與本補助計畫無關。文案未列出具體補助金額或項目。標題中的「115年」為計畫年度,但申請期間為「114年」。

資料來源:https://labor.hl.gov.tw/News_Content.aspx?n=9391&sms=14893&s=196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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