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推出「115年度補助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鼓勵桃園市境內的機關、學校、公司行號及依法登記的法人團體等組團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此計畫依團體報考人數提供不同補助項目,包含報名費、餐費、車資、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等。申請單位需在各級別認證報名截止後 15 日內,透過「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臺」填寫考生資料並檢附相關文件向客家事務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本府所屬機關及事業機構;本市境內公所;學校;公司行號;醫療院所;農漁會;依法登記或設立之法人及團體
・10人至14人組團報考者: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15人以上組團報考者: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
・報名費:19歲以下免報名費,20歲以上每人 250 元
・餐費:每人上限 100 元
・車資:每車(限遊覽車或公車)上限 10,000 元
・工作費:團體報考人數每 1 車核給 1 人,每人每小時 200 元;報考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者上限 800 元;報考中級以上認證者上限 1,600 元
・保險費:每人上限 100 元
・雜支:以其他各項目經費總和 5 %為上限
・申請方式:至本府客家局「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臺」填寫團體報名考生資料,並檢具相關資料向本府客家局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公立機關及學校得於計畫核定後 15 日內申請撥付核定經費 50 %之補助款。受補助單位應於計畫執行完成後 15 日內檢具相關資料報本府客家局請款
・注意事項:若經費用罄即停止辦理。逾期未請款且無合理原因者,撤銷其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