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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

教育文化 桃園市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為鼓勵桃園市民眾推廣客語,特別提供客語能力認證獎勵金。凡設籍桃園市且非高中以下學生,報名參加當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合格者,可依認證級別獲得 500 元至 6,000 元不等的獎勵金。申請人需在合格證書寄發日起 30 日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桃園市的民眾;報名參加當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合格者
・不可申請:高中以下學生;就同一級別認證,曾經受有補助、獎勵者;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不得於其後以較低級別認證申請本要點獎勵(不同腔調者不在此限);申請資料有隱匿、虛偽等不實情事者;有其他違背法令情形者
・基礎級認證獎勵金:每名 500 元
・初級認證獎勵金:每名 1,000 元
・中級認證獎勵金:每名 2,000 元
・中高級認證獎勵金:每名 3,000 元
・高級認證獎勵金:每名 6,000 元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客語專線 0800-800-459。手續費最低收費標準以每筆 30 元計付,並於款項內扣除匯費。

【金額/折扣】

最高6,000元

【期間】

每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寄發合格證書日起三十日內

【應備文件】

考試合格證書影本(應由申請人簽章)、跨行通匯同意書、領據暨切結書

【聯絡方式】

電話:03-4096682|地址:325018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注意事項】

全案預算概估 4,600,000 元。

資料來源:https://www.hakka.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505&s=158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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