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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志願服務人員福利與獎勵

綜合津貼 高雄市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內容簡介】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為提升志願服務品質,招募對客家事務有興趣的志工,協助推動客家事務業務。志工經申請、面談及 2 個月職前訓練考核合格後,可獲得交通補助費、團體意外事故保險,並依服務時數及年資獲得服務獎、資深榮譽獎等獎勵,亦可參加本會舉辦的聯誼活動。志工需遵守值勤時間與相關規定,每年接受考核並續聘。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對客家事務有興趣;能遵守值勤時間與本會相關規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招募甄選,經申請、面談及職前訓練 2 個月,通過考核後,發予本會「志工聘書」、「志工服務背心」及「識別証」
・交通補助費:以班次為單位,同一天於同一地點連續值勤 2 班次者,仍核發 1 次交通補助費
・志工團體意外事故保險:志工任職期間由本會投保
・服務獎:服務時數達 300 小時、500 小時、1000 小時及 3000 小時以上,頒發獎狀(座)乙紙及獎品乙份
・資深榮譽獎:服務年資連續滿 5 年、10 年、15 年及 20 年者,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乙份
・特別獎:特殊或優良事蹟殊勘獎勵者,頒發獎狀乙紙
・推薦參加各項表揚
・參加本會辦理之各項聯誼活動
・申請方式:經申請、面談及職前訓練 2 個月,通過考核後正式任用
・重要時間點:服務獎於累計達到頒獎時數之次年擇期頒發
・注意事項:志工每年應接受考核一次,考核合格者予以續聘,一年一聘;志工須完成「基礎訓練」及「特殊教育訓練」,檢具完成訓練證書,即可向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申請「志願服務手冊」;收到志願服務手冊後,始得計算服務時數;若不願申請志願服務手冊者,於本會服務之時數,僅可限於辦理本會獎勵用,對外不具效力;不在排班時內,除調班或代班外,臨時值勤者,不得支領交通費且保險失效

【應備文件】

擔任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志願服務人員申請書

【聯絡方式】

電話:886-7-3165666|地址:807025 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注意事項】

實際補助內容完全來自附件「志願服務人員管理須知.pdf」,網頁本文僅為歷史沿革介紹。交通補助費的具體金額未在文件中列出。

資料來源:https://chakcg.kcg.gov.tw/cp.aspx?n=ACD8C05EDB9C3F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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