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提供青年跨域就業津貼,鼓勵 18 至 29 歲的初次尋職青年擴大就業範圍,降低跨地區就業障礙。此津貼包含求職交通、異地就業交通、搬遷及租屋等四項補助,協助青年在外地工作。申請者需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推介至距離原居住地 30 公里以上的工作地點,且連續受僱 30 日以上方可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齡介於 18 歲至 29 歲之間(已畢業於高級中等學校者,不受年滿 18 歲之限制);未在學;有就業意願;初次跨域尋職之本國籍青年;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諮詢及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 30 公里以上;連續 30 日受僱於同一雇主;向就業當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求職交通補助金:每人每次 500 元,每年度以 4 次為限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交通距離 30 公里以上未滿 50 公里):每月 1,000 元,最長發給 12 個月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交通距離 50 公里以上未滿 70 公里):每月 2,000 元,最長發給 12 個月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交通距離 70 公里以上):每月 3,000 元,最長發給 12 個月
・搬遷補助金:核實發給,最高補助 30,000 元
・租屋補助金:以房屋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之 60 % 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給 5,000 元,最長發給 12 個月
・申請方式:洽詢桃園就業中心、中壢就業中心或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認定給付課
最高30,000元
電話:桃園就業中心 03-3333005、中壢就業中心 03-4681106、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03-3322101 分機 8015|地址:桃園就業中心(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59 號)、中壢就業中心(桃園市中壢區新興路 182 號)、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 650 號 2 樓)|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00 至 5:00
文案未列出明確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文案未列出應備文件清單,僅提及表單下載。
資料來源:https://oes.tycg.gov.tw/cp.aspx?n=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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