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推出多項補助與計畫,旨在協助因家庭因素中斷職涯的婦女重返職場。其中,婦女再就業計畫提供 30,000 元的再就業獎勵金,鼓勵符合資格的婦女透過公立就服機構推介並穩定就業。此外,為支持有家庭照顧需求的婦女,若雇主提供彈性工時並僱用滿 30 日,每職缺每月可獲 3,000 元獎勵。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則提供每月津貼,協助二度就業婦女適應新工作環境。另有僱用獎助津貼及臨時工作津貼,鼓勵雇主聘用失業婦女,並提供短期就業安置。這些措施搭配多元職業訓練課程,如照顧服務員專班及女性就業培力專班,全面提升婦女的職場競爭力與自信。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符合「婦女再就業計畫」資格:/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 180 日(含)以上之婦女/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受僱同一雇主滿 90 日;符合「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資格:/二度就業婦女/經公立就服機構評估後,轉介至事業單位學習;符合「臨時工作津貼」資格:/二度就業婦女等特定對象失業者/經短期之就業安置;雇主僱用失業期間連續達 30 日(含)以上之二度就業婦女(適用於僱用獎助津貼);婦女(適用於失業者職業訓練、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女性就業培力專班)
・婦女再就業獎勵:30,000 元
・雇主僱用有家庭照顧需求婦女獎勵:每一職缺每月 3,000 元,最長 12 個月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每月發給,最長補助 3 個月
・僱用獎助津貼(按月計酬):每人每月最高 11,000 元,最長補助 12 個月
・僱用獎助津貼(非按月計酬):每小時最高 60 元,最長補助 12 個月
・臨時工作津貼:依每小時最低工資發給,最長 6 個月
・失業者職業訓練課程
・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課程
・女性就業培力專班課程(含居家水電修繕初階班)
・申請方式:洽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或公立就服機構辦理
最高30,000元
電話:03-3322101 分機8014-8018|地址:330066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文案未列出各項補助的明確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的具體金額未列出。臨時工作津貼金額依每小時最低工資發給,未列出固定金額。
資料來源:https://oes.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8474&s=158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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