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動「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旨在補助事業單位辦理在職員工的進修訓練費用,以提升企業人力素質與競爭力。本計畫適用於參加就業保險人數達 51 人以上的民營事業機構、非營利法人或團體,或符合特定辦訓能力條件的未滿 51 人事業單位。補助範圍涵蓋個別型、聯合型及產業推升型訓練計畫,並針對特定對象(如 29 歲以下青年、中高齡者)或特定課程(如內部講師訓練、數位教材製作)提供最高 70 %的訓練費用補助,其他課程則補助 50 %。事業單位需於每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透過勞動部資訊系統提出下一年度的訓練計畫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事業單位為民營事業機構、非營利法人或團體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參加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在 51 人以上;參加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未滿 51 人,且具有 TTQS 企業機構版評核結果為通過以上或辦訓能力檢核表為合格者,且於申請書面資料交寄日仍有效;參加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未滿 51 人,且曾獲得「國家人力創新獎」、「國家訓練品質獎」、「國家人才發展獎」;參加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未滿 51 人,且申請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經本署所屬各分署認定已具有辦訓能力而不予提供後續訓練課程辦理事宜;參加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未滿 51 人,且接受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輔導服務及訓練課程達 3 年以上,且未繼續申請該計畫
・外部訓練課程(企業內部講師訓練課程、數位教材製作訓練課程、政府推動之政策性相關訓練課程、派訓對象為 29 歲以下青年者或派訓中高齡者):補助 70 %
・其他課程:補助 50 %
・可合併申請「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訓練補助實施計畫」或「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畫」
・申請方式:透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建置之計畫資訊系統(https://pse.is/6zc2cj)提出年度訓練計畫,並於完成上傳程序之次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檢具相關文件向主要辦理訓練地點所在地之分署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同一年度可擇一申請個別型訓練計畫、聯合型訓練計畫或產業推升型訓練計畫
每年 12/01 ~ 12/31
地址:勞動力發展署: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 30 分,下午 13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
實際應備文件清單未列出,需參考計畫資訊系統或洽詢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