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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桃園市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

財經金融 桃園市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推出「114年度桃園市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鼓勵設籍桃園市、年滿50歲以上且失業達30日的中高齡及高齡勞工重返職場。本計畫提供每人 10,000 元的就業獎勵金,旨在活化人力資源並延緩勞工退離職場年齡。符合資格者需至本市就業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並受僱於桃園市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90日後,即可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桃園市;於填寫本計畫參與意願書當日,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至本市各就業服務臺、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及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經由就業服務據點開立介紹卡且推介工作地位於本市之職缺;經面試錄取,受僱於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90日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年滿50歲以上,並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3條規定退休者;年滿50歲以上,並符合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規定退休者;年滿50歲以上,並依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規定請領老年給付之勞工;年滿50歲之勞工
・就業獎勵金:每人 10,000 元
・申請方式:於任職滿90日之翌日起60日內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10,000元

【期間】

2025/01/01 起(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桃園市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職能獎勵金申請書、桃園市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就業獎勵金申請書、桃園市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意願書

【聯絡方式】

電話:03-3322101 分機8014-8018|地址:330066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資料來源:https://keepworking.tycg.gov.tw/news-info.aspx?openExternalBrowser=1&id=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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