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社會處社工婦幼科
・澎湖縣政府提供家庭安全提升補助,旨在減輕育兒家庭負擔。本補助針對設籍澎湖縣滿一年以上的父、母或監護人,以及戶籍出生登記於澎湖縣且未曾遷出、未滿 2 歲的嬰幼兒。符合資格者每月可領取 3,000 元,每季撥付 9,000 元,最高補助總額為 72,000 元或至嬰幼兒滿 2 歲為止。申請方式可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嬰兒出生登記時一併申請,或郵寄、親送文件至澎湖縣政府社會處社工婦幼科。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方設籍本縣滿 1 年以上;未滿 2 歲嬰幼兒戶籍出生登記於本縣,至滿 2 歲前未曾遷出本縣者
・家庭安全提升補助:每月 3,000 元,每季撥付最多 9,000 元,最多補助 72,000 元或滿 2 歲止
・申請方式:於本縣戶政事務所辦理嬰兒出生登記時填報申請表由戶政人員代為協助送件申請;郵寄澎湖縣政府社會處社工婦幼科;至現場申請
・重要時間點:每年 4 月 15 日、7 月 15 日、10 月 15 日及次年 1 月 5 日撥付上季核定金額至申請者指定帳戶
・注意事項:每月 5 日辦理戶籍查調,經查戶籍遷出者當月起逕註銷補助資格;嬰幼兒於 60 日內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者,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逾 60 日申請者,於申請當月開始核發;原已申請嬰兒用品補助者,補助計算至最多補助 24 個月
最高72,000元
申請表、申請人(設籍本縣之父、母或監護人)及嬰幼兒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內容應含詳細記事欄)、受補助嬰幼兒或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電話:(06)-9274400 #572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提供明確的起訖日期,而是與嬰幼兒出生登記時間相關。標題參考附件名稱,年度為 114 年(2025 年)。
資料來源:https://www.penghu.gov.tw/welfare/home.jsp?id=8&act=view&dataserno=2025022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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