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
・澎湖縣政府提供家庭安全提升補助,旨在協助設籍澎湖縣的家庭,針對家中有嬰幼兒者提供經濟支持。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嬰幼兒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每季最高可領取 9,000 元。申請時需備妥申請表、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以及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若嬰幼兒於出生後 60 日內完成戶籍登記並申請,補助可追溯至出生月份;逾期申請則自申請當月開始核發。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澎湖縣之父或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一方;受補助嬰兒
・家庭安全提升補助:每季核發最多 9,000 元
・申請方式:請備齊申請表、身分證明文件及郵局存摺影本,向澎湖縣政府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嬰幼兒於出生後 60 日內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者,補助可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逾 60 日申請者,則自申請當月開始核發
・注意事項:若申請人監護權變更,需重新提出申請
9,000元
申請表、身分證明文件(受補助嬰兒、設籍本縣之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方最新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應含詳細記事欄)、受補助嬰兒、嬰兒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一方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申請期間非固定日期,而是依嬰幼兒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時間計算。頁面為申請表,非完整補助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