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衛生局-保健科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提供生育津貼,旨在鼓勵生育並減輕家庭育兒負擔。凡新生兒的生父或生母其中一人,於新生兒出生時已在澎湖縣設籍並連續滿 2 年以上,且新生兒也在澎湖縣設籍,即可在新生兒出生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補助金額依胎次計算,第一胎可領 40,000 元,第二胎 60,000 元,第三胎(含以上)則為 80,000 元。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或郵寄至寶寶戶籍地的衛生所。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新生兒生父或生母其中 1 人在本縣設籍且連續 2 年以上;新生兒在本縣設籍;新生兒在出生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
・第一胎生育津貼:40,000 元
・第二胎生育津貼:60,000 元
・第三胎(含以上)生育津貼:80,000 元
・多胞胎者補助金額以胎次計算
・申請方式: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或郵寄至寶寶戶籍地衛生所
最高80,000元
澎湖縣生育補助申請表、戶籍謄本(證明親子關係及設籍年數)、印章、存摺封面影本(郵局為主)
電話:(06)-9272162 #292
實際補助內容已在頁面提供,附件為辦法及申請表。
資料來源:https://www.penghu.gov.tw/welfare/home.jsp?id=21&act=view&dataserno=20250218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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