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澎湖縣政府為弘揚敬老美德並關懷縣內長者,特別辦理三節敬老禮金活動。凡年滿 65 歲以上,且設籍澎湖縣滿 3 年的長者,皆可領取。禮金於農曆春節、端午節及重陽節發放,其中春節與端午節每人可領 5,000 元。重陽節禮金則依年齡區分,65-79 歲每人 5,000 元,80-89 歲每人 6,000 元,90-99 歲每人 8,000 元,100 歲以上則可領 15,000 元。符合資格的長者無需申請,禮金將由縣府透過戶役政資訊系統連結資料,轉發至各村里辦公處,由村(里)長於節慶前夕親自致贈或供民眾領取。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65 歲(足歲為準);設籍澎湖縣滿 3 年以上
・農曆春節禮金:每人 5,000 元
・端午節禮金:每人 5,000 元
・重陽節禮金(65-79 歲):每人 5,000 元
・重陽節禮金(80-89 歲):每人 6,000 元
・重陽節禮金(90-99 歲):每人 8,000 元
・重陽節禮金(100 歲以上):每人 15,000 元
・申請方式:以戶役政資訊系統連結資料為基準,符合資格者由澎湖縣政府轉發至各村里辦公處,請村(里)長於農曆三節前夕,由民眾至辦公處領取或親自到長者住所致贈
最高15,000元
電話:(06)-9274400#563
資料來源:https://www.penghu.gov.tw/welfare/home.jsp?id=8&act=view&dataserno=2025021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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