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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國家衛生研究院醫師研究獎助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國家衛生研究院

【內容簡介】

・國家衛生研究院為培養國內臨床主治醫師從事醫學研究工作,提供「醫師研究獎助」。此獎助為期五年,對象為國內各教學醫院 40 歲(含)以下之臨床全職專任主治醫師,醫學中心醫師優先。獲選者前兩年需在國內外基礎醫學研究實驗室全職訓練,每月比照本院主治醫師待遇給予獎助。後三年返回原服務機構從事研究,每月由本院補助三分之一主治醫師待遇,並每年補助研究耗材費。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內各教學醫院之臨床全職專任主治醫師;年齡 40 歲(含)以下(計算方式為自 1970/04/30(含)以後出生);若同時擔任教職,需為助理教授(含)以下
・獎助年限:五年為一期
・前兩年訓練期間獎助:每月比照國家衛生研究院主治醫師待遇標準給予,不得重複支領其他薪給或津貼,且不得攻讀學位
・後三年研究期間獎助:每月由國家衛生研究院比照主治醫師待遇標準的三分之一給予(由原工作單位支付本薪之外),臨床工作時數每週不得超過工作時數的三分之一,且不得攻讀學位
・研究耗材費:每年由國家衛生研究院補助若干
・申請方式:申請表格請自行下載或逕向國家衛生研究院索取。申請文件需以 A4 紙打字繕印乙式四份,其中一份請勿裝訂,以便複印。請將申請文件併同公函送達苗栗縣竹南鎮35053科研路35號(行政大樓三樓學術發展處),請於信封上加註「申請99年度醫師研究獎助」字樣,以利收件辨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請於截止日下午 4 時前送達,逾時概不受理。
・注意事項:本獎助自即日起停止徵求。醫學中心之臨床主治醫師為優先考慮。獲選者須於獲選後一年內開始進行訓練計畫。

【應備文件】

99年度醫師研究獎助申請書、詳細學經歷證明與在職證明(若同時擔任教職,請附聘書影本)、機構首長簽署之推薦書、預定前往研究室之同意函、訓練計畫及返回原服務機構之研究構想、代表性著作抽印本、欲前往進修國家之該語系語言能力相關檢定文件

【聯絡方式】

地址:苗栗縣竹南鎮35053科研路35號(行政大樓三樓學術發展處)

【注意事項】

本獎助已停止徵求。申請期間僅列出截止日,無明確開始日期。研究耗材費金額未明確列出。

資料來源:https://pd.nhri.org.tw/award/award-ex/nhri-physician-scientist-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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