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6年度國家衛生研究院整合性醫藥衛生科技研究計畫徵求

醫療健康 全台 期限 2026-03-3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國家衛生研究院

【內容簡介】

・國家衛生研究院為提升國內醫藥衛生研究水準,公開徵求116年度整合性醫藥衛生科技研究計畫。此計畫分為「創新研究計畫(IRG)」和「研究發展獎助計畫(CDG)」兩種個人型計畫,旨在鼓勵具獨立研究能力者及新進研究人員,針對醫藥衛生重要議題進行問題導向研究。IRG計畫每年最高可申請 3,000,000 元,CDG計畫全程總經費不超過 8,000,000 元。申請者需為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學術研究機構或合格醫療機構的編制內專任人員,並透過線上系統提交計畫書及相關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機構為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國內具學術研究性質之公立機關(構)及財團法人、或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均為合格以上之醫療機構;計畫主持人以一人為限且需為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專任人員;創新研究計畫(IRG)主持人現職須相當於助教授、助研究員、助研究技師(含)以上或主治醫師職務;研究發展獎助計畫(CDG)主持人現職相當於講師、助研究員、助研究技師(含)以上或主治醫師職務,且具備博士、醫學士或其他同等資格者;博士需於獲得博士學位 7 年內提出申請;醫學士需於獲任主治醫師 5 年內或獲得博士學位 7 年內提出申請;即將到任之計畫主持人需上傳機構同意聘用及其已回覆同意受聘之相關文件;已依相關法令辦理退休之教學、研究人員,若為中央研究院院士、曾獲得教育部國家講座、學術獎或國家產學大師獎、國科會二次傑出研究獎、財團法人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傑出人才講座或經本院認可之其他相當獎項者,且申請機構於申請公函內敘明願意提供相關空間及設備供其進行研究並負責一切行政作業者,得擔任創新研究計畫主持人;實施校務基金制度之學校,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聘任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或私立大學院校比照前述原則遴聘規定所聘任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符合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公立醫療院所以醫療相關基金進用之專任主治醫師;計畫主持人於計畫執行期間,若因進修假、出國或其他原因暫離執行機構超過 3 個月(含)以上,須事先來函本院申請,經審查同意後方可由其代理人繼續執行計畫;計畫書需以英文撰寫,並含中文摘要;申請機構應確認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於 2026/04/13 前來函辦理申請作業;申請人需先於國家衛生研究院整合性醫藥衛生科技研究計畫線上申請作業系統中註冊獲得帳號;計畫書需經所屬機構首長於 Form Section 11- Certificate of Agreement for the Application 簽署,並以正式公函向國家衛生研究院提出申請;研究計畫凡涉及人體研究、基因重組試驗、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試驗、動物實驗者,皆須於申請時即檢附經相關委員會核准之同意函,且各式同意函所載研究題目及期程應與申請計畫一致。若未能及時於計畫申請時上傳,則需於申請時上傳足資證明已送審之文件,並於 2026/07/01 前補齊同意函;申請人需自行以 iThenticate 或 Turnitin 等商用比對軟體進行比對,並於計畫書 Form Section 11 註明比對結果及聲明計畫書中所引用的文獻均已適當引註,無不當使用自己或他人已發表文字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創新研究計畫(IRG);申請研究發展獎助計畫(CDG);研究重點符合 Cancer research;研究重點符合 Cardiovascular and metabolic disorders;研究重點符合 Infectious diseases;研究重點符合 Mental/neurological disorders and addiction;研究重點符合 Immunity and inflammation;研究重點符合 Aging;研究重點符合 Biomedical engineering;研究重點符合 Health policy and social welfare;研究重點符合 Environmental health;研究重點符合 Indigenous health;研究重點符合 Others
・不可申請:本院(含合聘人員)及衛生福利部附屬機構人員(不含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擔任計畫主持人;申請統合型計畫(TRG);曾擔任過研究發展獎助計畫、創新研究計畫、臺灣醫衛重要主題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或子計畫負責人者,再次申請研究發展獎助計畫(CDG);計畫主持人提出申請計畫之執行期程,與原主持之整合性醫藥衛生科技研究計畫之執行期程重疊;每位研究人員擔任(含執行及申請中)一件以上個人型計畫之主持人或一件以上主題研究計畫之一項子計畫負責人;任何已獲補助之計畫,提出本項申請;同一研究計畫同時重複向本院提出申請;研究發展獎助計畫(CDG)研究團隊包含協同主持人(Co-PI)或研究員(Investigator);創新研究計畫(IRG)若有本院編制內專任研究人員實質參與計畫執行時,申請院內配合款,且該研究人員已有執行中之 TRG 子計畫或院內配合款、或此次已有 1 件申請案提出申請者;計畫主持人若在其他計畫(如國科會計畫)已支領主持人研究津貼者,再次重複編列支領;研究內容未以英文撰寫情節嚴重者;計畫書內容不完整;計畫書未按「計畫送件」鍵將整份計畫書線上送出或逾時未能上傳、主持人資格不符、計畫申請機構不符規定而未能申請、計畫申請期程不符者;計畫書各章節有未符合頁數限制之情形;CDG 計畫主持人若於計畫執行第一年之初即需暫離執行機構超過 6 個月(含)以上者,申請由他人代理
・創新研究計畫(IRG)經費:每年最高上限 3,000,000 元
・創新研究計畫(IRG)院內配合款:每年 1,000,000 元為上限(若有本院編制內專任研究人員實質參與計畫執行)
・研究發展獎助計畫(CDG)經費:全程計畫總經費不超過 8,000,000 元(4 年期計畫)
・主持人研究津貼:每月不超過 20,000 元為上限
・經費使用範圍:人事費、業務費、維護費、旅運費(不含國外差旅費)、材料費及其約用人員所產生之補充保費及適用勞基法所衍生的費用等
・申請方式:請至國家衛生研究院整合性醫藥衛生科技研究計畫線上申請作業系統(https://erad.nhri.edu.tw)註冊帳號並填寫計畫書,完成後點選「計畫送件」鍵。機構公函、CDG 推薦信及彩色圖片等紙本文件請郵寄至苗栗縣竹南鎮35053科研路35號(國家衛生研究院行政大樓 3 樓學術發展處)
・人體研究審查同意函、動物實驗審查同意函、基因重組實驗審查同意函、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試驗審查同意函及研究發展獎助計畫之推薦函應於 2026/07/01 前補齊;若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出版新的論文著作等嶄新的研究資料,亦可於 2026/07/01 前提供(以 2 頁 A4 紙張為限);為免網路壅塞,請提早申請帳號並建置個人資料;計畫類型一經選定後不得變更;計畫書撰寫務請遵循學術倫理,正確引用並註明資料來源,並避免研究上不當之行為;計畫書需嚴格遵守頁數限制,超頁部分將一律抽除不予送審;計畫書送出後,如於申請截止期限前發現有疏漏之處欲修正,請點選「計畫退件」後進行修正,並務必於截止期限前再次點選「計畫送件」並取得新的 Serial Number 後方為送件成功

【金額/折扣】

最高8,000,000元

【期間】

申請:2026/01/01 ~ 2026/03/31;活動:2027/01/01 起,依計畫類型最長 5 年

【應備文件】

計畫申請書、相關附件(如試驗同意函、論文著作、CDG 主持人服役或生育證明文件、即將到任人員之說明文件等)、機構公函、CDG 推薦信 3 封(僅申請 CDG 者須檢附,其中 1 封須由取得博士學位或最高學歷之指導教授所撰寫)、彩色圖片 5 份(有需要者)、已退休人員之說明文件、人體研究審查同意函(或已送審證明文件)、基因重組實驗審查同意函(或已送審證明文件)、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試驗審查同意函(或已送審證明文件)、動物實驗審查同意函(或已送審證明文件)、動物實驗倫理 3R 說明文件、贊助或合作的實驗室/顧問或研究人員之同意信函及估價單、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及研究員近 3 年內由國家衛生研究院、衛生福利部、國科會或其他機構補助之其他計畫以及申請中之計畫摘要、Form Section 11- Certificate of Agreement for the Application、iThenticate 或 Turnitin 等商用比對軟體比對結果及聲明、論文著作(以 10 篇為限)

【聯絡方式】

電話:(037) 206-166 轉 33306、33309、33311、33313、33315~16|地址:苗栗縣竹南鎮35053科研路35號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的開始日期是根據「即日起公開徵求」和「115 年 1 月上旬開始接受申請」推斷為 2026/01/01。活動期間的結束日期未明確列出,僅說明依計畫類型最長 5 年。

資料來源:https://pd.nhri.edu.tw/116-nhri-ex-grant-orientation/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