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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國家衛生研究院整合性醫藥衛生科技研究計畫

醫療健康 全台 期限 2025-12-30 已過期

【主辦單位】

國家衛生研究院

【內容簡介】

・國家衛生研究院為提升我國醫藥衛生研究水準,公開徵求115年度整合性醫藥衛生科技研究計畫。計畫分為個人型(創新研究計畫IRG、研究發展獎助計畫CDG)及統合型(臺灣醫衛重要主題研究計畫TRG)。申請對象為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具學術研究性質的公立機關及財團法人、或經衛福部評鑑合格的醫療機構,由其編制內專任人員擔任計畫主持人。研究重點涵蓋癌症、心血管、傳染病、精神神經疾病、免疫發炎、老化、生物醫學工程、健康政策、環境健康及原住民健康等領域。申請人需透過線上系統註冊帳號並提交計畫申請書及相關附件,並由所屬機構發函送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機構為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國內具學術研究性質之公立機關(構)及財團法人、或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均為合格以上之醫療機構;計畫主持人需為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專任人員;計畫主持人現職須相當於助教授、助研究員、助研究技師(含)以上或主治醫師職務(針對創新研究計畫IRG);計畫主持人現職相當於講師、助研究員、助研究技師(含)以上或主治醫師職務,且具備博士、醫學士或其他同等資格者(針對研究發展獎助計畫CDG);博士需於獲得博士學位 7 年內提出申請(針對研究發展獎助計畫CDG);醫學士需於獲任主治醫師 5 年內或獲得博士學位 7 年內提出申請(針對研究發展獎助計畫CDG);計畫主持人提出申請計畫之執行期程,不得與原主持之整合性醫藥衛生科技研究計畫之執行期程重疊;每位研究人員以擔任(含執行及申請中)一件個人型計畫之主持人或一件主題研究計畫之一項子計畫負責人為限;申請機構應確認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計畫主持人需先於國家衛生研究院整合性醫藥衛生科技研究計畫線上申請作業系統中註冊獲得帳號;計畫書需以英文撰寫,並含中文摘要;計畫書撰寫務請遵循學術倫理,正確引用並註明資料來源;同一研究計畫不得同時重複向本院提出申請;以同一研究計畫向本院及其他機構申請補助時,應於計畫申請書內詳列申請本院及其他機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同一項目及金額不得重複申請補助;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機構應詳實揭露近三年執行計畫資訊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研究發展獎助計畫主持人若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得依每一出生數延長 2 年;研究發展獎助計畫主持人若曾服國民義務役者,得依實際服役時間予以延長;已依相關法令辦理退休之教學、研究人員,曾獲得教育部國家講座、學術獎或國家產學大師獎、國科會二次傑出研究獎、財團法人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傑出人才講座或經本院認可之其他相當獎項者,且申請機構於申請公函內敘明願意提供相關空間及設備供其進行研究並負責一切行政作業者,得擔任創新研究計畫主持人;實施校務基金制度之學校,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聘任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或私立大學院校比照前述原則遴聘規定所聘任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符合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公立醫療院所以醫療相關基金進用之專任主治醫師
・不可申請:本院(含合聘人員)及衛生福利部附屬機構人員(不含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不得擔任計畫主持人提出申請;曾擔任過研究發展獎助計畫、創新研究計畫、臺灣醫衛重要主題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或子計畫負責人者,不得再次申請研究發展獎助計畫;任何已獲補助之計畫,不得提出本項申請;若經查獲確有經費重複補助情形者,將撤銷補助且計畫主持人於 3 年內不得再接受本院之補助及委託;計畫主持人於計畫執行期間,若因進修假、出國或其他原因暫離執行機構超過 3 個月(含)以上,須事先來函本院申請,經審查同意後方可由其代理人繼續執行計畫,否則計畫將予終止;研究發展獎助計畫主持人若於計畫執行第一年之初(指尚未有計畫執行經費產生前)即需暫離執行機構超過 6 個月(含)以上者,不可申請由他人代理
・創新研究計畫(IRG)每年申請經費:最高上限 3,000,000 元
・創新研究計畫(IRG)院內配合款:每年上限 1,000,000 元(若有本院編制內專任研究人員實質參與計畫執行時)
・研究發展獎助計畫(CDG)全程計畫總經費:不超過 8,000,000 元
・計畫主持人研究津貼:每月不超過 20,000 元
・創新研究計畫(IRG)期程:最短 3 年,最長 5 年
・研究發展獎助計畫(CDG)期程:4 年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系統(https://erad.nhri.edu.tw)註冊帳號並填寫計畫申請書,紙本文件郵寄或親送至國家衛生研究院學術發展處
・重要時間點:線上申請系統預計於 2025 年 1 月上旬上線
・計畫主持人需先於線上作業系統中註冊獲得帳號方得填寫計畫申請書,請務必先上網申請帳號,以免誤時;建置個人完整資料需費時日,為節省計畫撰寫時間及避免網路壅塞,請提早申請帳號並建置個人資料

【金額/折扣】

最高8,000,000元

【期間】

申請:2025/01/07 ~ 2025/04/11;活動:2025/01/07 ~ 2025/12/30

【應備文件】

計畫申請書、相關附件、申請機構公函、CDG 推薦信 3 封(僅申請 CDG 者須檢附,其中 1 封須由取得博士學位或最高學歷之指導教授所撰寫)、彩色圖片 5 份(有需要者)、已退休人員之說明文件(若適用)、人體研究審查同意函(若涉及)、基因重組實驗審查同意函(若涉及)、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試驗審查同意函(若涉及)、動物實驗審查同意函(若涉及)、動物實驗倫理 3R 說明文件(若涉及動物實驗)、已送審之證明文件(若同意函未能及時上傳)、機構同意聘用及其已回覆同意受聘之相關文件(即將到任之計畫主持人)、服役或生育證明文件(若適用於 CDG 主持人資格年限延長)、贊助或合作的實驗室/顧問或研究人員之同意信函及估價單(若適用)、論文著作(以 10 篇為限,需編製目錄)、計畫書 Form Section 11 - Certificate of Agreement for the Application(需有研究人員簽名,機構首長可後補)、iThenticate 或 Turnitin 等商用比對軟體比對結果及聲明、近 5 年內之審查意見(若曾申請本院整合性計畫)、近 5 年內曾獲補助執行之整合性計畫成果報告摘要(若曾獲補助)、近 5 年內曾獲補助執行之整合性計畫申請書摘要(若曾獲補助)、近 3 年內由國家衛生研究院、衛生福利部、國科會或其他機構等補助,且擔任計畫主持人或子計畫負責人之其他計畫以及申請中之計畫摘要

【聯絡方式】

電話:(037) 206-166 轉 33306~07、33309、33311、33313、33315~16|地址:苗栗縣竹南鎮35053科研路35號

【注意事項】

網頁內容為115年度計畫(申請期間為2025年),而附件PDF為116年度計畫的申請作業手冊(申請期間為2026年)。本抽取以網頁內容的115年度計畫為主,並從PDF中抽取該計畫的通用性規則(如對象資格、項目內容、應備文件等),但排除PDF中與115年度計畫日期或狀態不符的資訊。例如,PDF中提及TRG本年度不受理申請,但網頁內容顯示TRG為115年度徵求計畫類型之一,故依網頁內容判斷TRG為開放申請。PDF中「研究發展獎助計畫主持人資格年限之計算由獲得博士學位或獲任主治醫師之當年月份起算至申請截止期限(即民國 115 年 3 月 31 日)止」的日期為116年度計畫的截止日,故未納入對象條件的日期細節。PDF中「自115年計畫徵求起研究團隊不得包含協同主持人(Co-PI)或研究員(Investigator)」的排除條件,因其適用於116年度計畫的徵求,故未納入115年度計畫的對象排除條件。

資料來源:https://pd.nhri.edu.tw/115-nhri-ex-grant-ori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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