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推出「113年度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電腦設備計畫」,旨在協助設籍苗栗縣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中,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購置電腦設備,以提升其資訊運用知能及學習環境。本計畫分為申請審核與購置請款兩階段,經審核通過的正取戶,低收入戶組每戶最高可獲 15,000 元補助,中低收入戶組每戶最高可獲 10,000 元補助。申請期間為 2024/06/24 至 2024/08/31,符合資格的學生家庭可備妥相關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苗栗縣政府社會處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苗栗縣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一戶一人為限);戶內輔導人口有就讀高中職以上之在學學生;未曾獲得政府機關電腦捐助或購置電腦設備補助;未曾獲得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辦理之「弱勢家庭子女幸福存款方案」相對提撥配合款
・不可申請:大學應屆畢業生;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就讀大學碩、博士班學生;就讀空中大學、空中專科、學分班、遠距離教學之學生
・低收入戶組補助戶數:50 戶
・中低收入戶組補助戶數:35 戶
・低收入戶組購置電腦設備補助:每戶最高 15,000 元
・中低收入戶組購置電腦設備補助:每戶最高 10,000 元
・補助購置電腦硬體設備:至少含全新之桌上型電腦主機或一般型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
・申請方式:郵寄或親送方式向苗栗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及社工科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正備取名單暫定於 2024/09/16 公告於本府及本處網頁,並另以書面方式通知正取補助家戶;請款期限為收到通知書後至 2024/11/16 前
・注意事項:未收到正取通知書前,請勿先行購置電腦設備;逾期請款視同放棄正取補助資格;申請或核銷所需文件不全者,經本局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將不予核准補助資格或取消原有補助資格;本處得派員進行查核,受補助之家戶不得拒絕;如有提供不實資料、隱匿或拒絕提供資料、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取得本補助,或獲得本補助後轉賣、轉讓他人而不自行使用者,本局得以書面行政處分限期命其返還所領取之補助,逾期不繳回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