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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苗栗縣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電腦設備計畫

教育文化 苗栗縣 期限 2024-11-16 已過期

【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

【內容簡介】

・苗栗縣政府推出「113年度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電腦設備計畫」,旨在協助設籍苗栗縣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中,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購置電腦設備,以提升其資訊運用知能及學習環境。本計畫分為申請審核與購置請款兩階段,經審核通過的正取戶,低收入戶組每戶最高可獲 15,000 元補助,中低收入戶組每戶最高可獲 10,000 元補助。申請期間為 2024/06/24 至 2024/08/31,符合資格的學生家庭可備妥相關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苗栗縣政府社會處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苗栗縣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一戶一人為限);戶內輔導人口有就讀高中職以上之在學學生;未曾獲得政府機關電腦捐助或購置電腦設備補助;未曾獲得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辦理之「弱勢家庭子女幸福存款方案」相對提撥配合款
・不可申請:大學應屆畢業生;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就讀大學碩、博士班學生;就讀空中大學、空中專科、學分班、遠距離教學之學生
・低收入戶組補助戶數:50 戶
・中低收入戶組補助戶數:35 戶
・低收入戶組購置電腦設備補助:每戶最高 15,000 元
・中低收入戶組購置電腦設備補助:每戶最高 10,000 元
・補助購置電腦硬體設備:至少含全新之桌上型電腦主機或一般型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
・申請方式:郵寄或親送方式向苗栗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及社工科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正備取名單暫定於 2024/09/16 公告於本府及本處網頁,並另以書面方式通知正取補助家戶;請款期限為收到通知書後至 2024/11/16 前
・注意事項:未收到正取通知書前,請勿先行購置電腦設備;逾期請款視同放棄正取補助資格;申請或核銷所需文件不全者,經本局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將不予核准補助資格或取消原有補助資格;本處得派員進行查核,受補助之家戶不得拒絕;如有提供不實資料、隱匿或拒絕提供資料、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取得本補助,或獲得本補助後轉賣、轉讓他人而不自行使用者,本局得以書面行政處分限期命其返還所領取之補助,逾期不繳回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金額/折扣】

最高15,000元

【期間】

申請:2024/06/24 ~ 2024/08/31;活動:2024/09/16 ~ 2024/11/16

【應備文件】

申請表、113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已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文件、若為 113 學年度上學期即將進入高中職或大專院校者,需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學校錄取通知資料或參與基本學力測驗、大學入學考試之准考證或成績單影本(請款時需檢附入學後已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電話:037-559659 楊小姐|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

資料來源:https://osa.ntua.edu.tw/article.aspx?category=1&id=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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