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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

綜合津貼 臺南市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本市各區公所

【內容簡介】

・臺南市提供2歲至未滿5歲幼兒的家庭育兒津貼,旨在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此津貼適用於本國籍幼兒,且未經政府公費安置,幼兒需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或由家庭自行照顧未入園。自2023年1月1日起,已取消家庭綜合所得稅率20%以上的排富規定,擴大補助對象。津貼金額依子女排序發放,第一名子女每月可領取5,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7,000元。申請方式可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或透過教育部指定網站線上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2歲至未滿5歲之本國籍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或自行照顧未入園之幼兒
・第1名子女:每月 5,000 元
・第2名子女:每月 6,000 元
・第3名以上子女:每月 7,000 元
・申請方式:可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或於教育部指定之資訊網站 https://e-service.k12ea.gov.tw 線上申請
・重要時間點:符合請領資格隔月月底發放
・注意事項:2021年8月1日起正在領取該名幼兒之育嬰留停津貼者,可同時請領。倘於育兒津貼領取期間幼兒變更戶籍地至其他縣,申請人需於戶籍遷移之次月底前至幼兒新戶籍所在地,重新申請,始得銜接發放;如未提出申請,則自遷移次月起停止撥付育兒津貼。跨年度申請者不予追溯補發。申請人聯絡資訊、公文收件地址、匯款帳戶變更,或申請人結婚、離婚或重新協議子女權利、負擔義務及其他親屬關係變動時,應主動至核定機關申報。

【金額/折扣】

最高7,000元

【應備文件】

父母雙方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章、郵局存摺影本、幼兒戶口名簿(記事欄不可省略)或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其他相關佐證資料(線上申請需以 PDF 電子檔形式上傳)

【聯絡方式】

電話:本市各區公所 或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06)299-1111 #8112 (育兒津貼) 或 #7847 (學齡福利)

資料來源:https://people.tainan.gov.tw/cp.aspx?n=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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