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自 2011 年起提供新住民懷孕婦女產前檢查補助,對象為配偶為中華民國國民且未納全民健保的懷孕婦女。此補助旨在確保新住民婦女在未納健保前,仍能獲得規律的產前檢查服務,以保護母子健康。服務內容包含 14 次免費產前檢查、2 次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2 次一般超音波檢查,以及妊娠糖尿病篩檢、貧血檢驗和乙型鏈球菌篩檢等。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配偶為中華民國國民之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全民健保
・14次免費產前檢查
・2次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
・2次一般超音波檢查(分別於第8-16週、第32週後)
・妊娠糖尿病篩檢及貧血檢驗(於第24-28週增加)
・乙型鏈球菌篩檢(於第35週至37週接受 1 次)
・申請方式:洽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國民健康科
免費
電話:6357716 # 271|服務時間:上午 8:00-12:00,下午 01:30-05:30
文案未列出明確申請期間、活動期間及應備文件。
資料來源:https://people.tainan.gov.tw/cp.aspx?n=3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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