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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長期照顧服務

醫療健康 臺南市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內容簡介】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長期照顧服務,旨在整合各項長照資源,於全市 37 個行政區佈建服務網絡,讓有需求的民眾能獲得近便、多元的照顧。服務對象主要為實際居住於臺南市,且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的失能長者、失能原住民、失智症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以及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收案對象。服務項目包含照顧及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租賃或購買、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喘息服務,以及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部分服務政府提供補助,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實際居住於臺南市市民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65歲以上失能老人;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全年齡失智症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AC)之收案對象
・照顧及專業服務:依失能等級每年給付 10,020 ~ 36,180 元
・交通接送服務:依本市福利及偏遠地區每月給付 1,840 ~ 2,400 元
・輔具租賃或購買、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每三年給付 40,000 元(總額最高 60,000 元)
・喘息服務:依失能等級每年給付 32,340 ~ 48,510 元
・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民眾免付費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 (https://reurl.cc/OAjleg)、撥打長照服務專線 1966、醫院出院準備服務 (可洽護理站)、親自洽詢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注意事項: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一般戶及中低收入戶需依給付額度負擔部分費用 (一般戶 16% ~ 30%、中低收入戶 5% ~ 10%)

【金額/折扣】

最高60,000元

【應備文件】

依線上申辦應備文件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由照管專員到宅評估核對留存)

【聯絡方式】

電話:06-2931232、06-2931233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或活動期間,僅提供辦公時間。頁面未列出具體的應備文件名稱,僅說明需上傳或由專員核對。

資料來源:https://people.tainan.gov.tw/cp.aspx?n=3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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