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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3年10萬在職進修政府補助

教育文化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出「產業人才投資方案」,鼓勵在職勞工精進專業技能與知識。自 2025 年起,將原先的 3 年 7 萬元補助提高至 3 年最高 10 萬元。只要年滿 15 歲的在職勞工,且具有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並符合特定國籍或居留條件,在完成訓練課程且缺課時數低於 20 %後,即可獲得訓練費用補助。一般民眾可獲 80 %補助,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年滿 65 歲以上、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等特定對象則可獲全額補助。申請者無需事先申請,完成課程後由訓練單位代為申請,審核通過後 60 天內撥款至個人帳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15 歲的在職勞工;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申請時須為在職狀態;缺課時數低於總訓練時數的 20 %;取得學分證明或結訓證書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具有本國國籍;與中華民國境內的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工作的外籍配偶、中國籍配偶;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13 條第 3 項、第 4 項規定之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 51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不可申請:不可同時請領其他政府訓練補助;投保公務員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者
・訓練費用補助:3 年內最高累計 100,000 元
・部分補助:一般民眾補助 80 % 的訓練費用
・全額補助: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年滿 65 歲以上、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獨自負擔家計者、家暴被害者、更生受保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的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的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可獲得 100 % 訓練費用補助
・申請方式:線上報名課程,課程結束並符合條件後由訓練單位代為申請
・重要時間點:政府機關審核通過後,會在 60 天內撥款至學員個人帳戶
・注意事項:補助額度從參加訓練課程的第 1 天起計算 3 年,期滿後可再申請;課程每年度分成上、下半年公告,可在台灣就業通網站的「在職訓練網」查詢;開訓日當日的身分為審核基準,課程中離職仍可領取補助

【金額/折扣】

100,000元

【應備文件】

學員基本資料表、補助學員參訓契約書、學員補助申請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局/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勞工保險局之投保明細表、全額補助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證明文件(申請全額補助者適用)

【聯絡方式】

電話:(07)-2313232|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號8樓|服務時間:週二至週日 09:00-18:00 (週一及國定假日休館)

【注意事項】

文章提及「自2025年起」將補助額度提高,並以「114年9月1日開訓」作為範例,故標題年度採用民國 114 年。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因與個別課程開訓日相關,無統一明確日期,故填寫 null。聯絡資訊為勞動部高分署YS青年職涯發展中心提供,該中心為勞動部相關單位。

資料來源:https://kys.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70&s=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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