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勞工處提供身心障礙者參加國家公職考試補習或職業汽車駕駛訓練的費用補助,旨在增加其就業機會並減輕經濟負擔。設籍彰化縣並居住滿 6 個月、年齡介於 18 至 65 歲的身心障礙者可申請。公職考試補習最高補助 12,000 元,職業汽車駕駛訓練最高補助 6,000 元,兩者皆為實際繳納費用的一半,且每人各限申請一次。申請人需備妥身心障礙證明、戶口名簿影本、繳費單據、到考證明或駕照影本等文件,透過郵寄或臨櫃方式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彰化縣並居住彰化縣 6 個月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年齡 18 歲以上,未滿 65 歲者
・不可申請:自考試完畢日起逾半年未申請者;已領取過國家公職考試補習補助者;已領取過職業汽車駕駛訓練補助者
・國家公職考試補習費用補助:每人依實際繳納費用 1/2 補助,最高 12,000 元
・職業汽車駕駛訓練費用補助:每人依實際繳納費用 1/2 補助,最高 6,000 元
・申請方式:郵寄、臨櫃
・注意事項:如有造假不實情事,除追回補助款外,另涉及刑責者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