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勞工處為鼓勵縣內身心障礙者進入庇護性職場,提供交通費補助,以協助其獲得適性訓練與職業適應,提升職業能力,最終目標是回歸一般性就業市場。本補助對象為彰化縣立案庇護工(農)場的庇護性就業者,補助金額依住家與工作地點距離而定,未滿 20 公里者每月補助 1,200 元,20 公里以上者每月補助 1,500 元。申請人需備妥勞動契約、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路線距離圖等文件向承辦單位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彰化縣立案之庇護工(農)場員工;庇護工(農)場之庇護性就業者
・不可申請:已請領相關(似)費用者
・交通費補助:住家與庇護工(農)場距離未滿 20 公里者,每人每月 1,200 元
・交通費補助:住家與庇護工(農)場距離 20 公里以上者,每人每月 1,500 元
・申請方式:洽承辦單位勞工處就業服務科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