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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長照2.0)申請及給付辦法

醫療健康 全台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內容簡介】

・本福利提供長期照顧服務,對象為因身心失能的民眾,包含年滿 65 歲以上(原住民 55 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或年滿 50 歲以上失智症者。服務項目涵蓋照顧及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以及家庭照顧者喘息服務。各項服務的給付額度依長照需要等級(第二級至第八級)核定,例如照顧及專業服務每月最高可達 36,180 元。申請人需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依其長照身分別負擔部分費用。部分服務如照顧管理及政策鼓勵服務則免除部分負擔。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因身心失能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年滿 65 歲(含)以上;具原住民身分者,年滿 55 歲(含)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年滿 50 歲(含)以上失智症者
・不可申請:住宿式機構之服務使用者
・照顧及專業服務:依長照需要等級核定,第二級每月 10,020 元,第三級每月 15,460 元,第四級每月 18,580 元,第五級每月 24,100 元,第六級每月 28,070 元,第七級每月 32,090 元,第八級每月 36,180 元。若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已領取相同性質照顧服務補助者,額度僅給付 30 %,且限用於專業服務照顧組合
・交通接送服務:依長照需要等級核定,第四級每月 32,340 元,第七級每月 48,510 元,第八級每月 48,510 元。此服務限用於就醫、復健或透析治療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依長照需要等級核定,第五級每三年 40,000 元。若已依法規申請購置或租賃相同項目輔具且未達最低使用年限者,不得重複申請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之喘息服務:每年給付一次,額度依長照需要等級核定(金額未列於附表二)。若無家庭照顧者或其他可協助照顧之人,或已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接受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者,不予給付此額度
・申請方式:洽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地方主管機關(如羅東鎮衛生所)辦理
・重要時間點:本辦法自 2022/02/01 施行
・注意事項:照顧管理服務及政策鼓勵服務(AA01, AA02, AA03, AA04, AA05, AA06, AA07, AA08, AA09, AA10, AA11, AA12)免部分負擔,亦不扣長照服務給付額度

【金額/折扣】

最高48,510元

【聯絡方式】

電話:03-9542321|地址:26547 宜蘭縣羅東鎮民生路79號|服務時間:AM 08:00 - PM 05:00

【注意事項】

喘息服務額度未於附表二中列出具體金額。頁面為羅東鎮衛生所的長照2.0專區,但附件內容為全國性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資料來源:https://luo.ilshb.gov.tw/News.aspx?n=15800&sms=1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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