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就業保險失業給付是針對非自願離職的勞工提供的經濟補助,旨在協助失業勞工在尋找新工作的過渡期間維持基本生活。申請人須符合就業保險年資、非自願離職等條件,並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給付金額將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核定為準,並可能因扶養眷屬而有加給。申請時需備妥離職證明、身分證及金融機構存摺影本等文件,經審核通過後,給付將匯入指定帳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屬非自願離職;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於求職登記日起 14 日內未能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具有工作能力及意願;未同時領取其他就業促進津貼;未同時領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
・不可申請: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請領失業給付期間又領取老年給付或養老給付者;失業期間另有其他工作收入者
・失業給付:金額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核定為準
・扶養眷屬加給:最多加給 2 名受扶養眷屬
・申請方式: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人應據實填寫,如有偽造、詐欺等不法行為者,將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離職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一份、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款簿載明分行帳號之封面或內頁影本一份、申請人或受扶養之眷屬為身心障礙者,應檢附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增列受扶養眷屬者應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電話:(02)23961266 轉 2212
文案為申請書範本,未明確列出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失業給付的具體計算方式(如平均月投保薪資的百分比)未在文件中詳述,僅說明依勞保局核定金額為準。最高學歷證書、技術士證、曾接受職業訓練之結訓證書影本在文件中註明為參考文件,故未列入應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