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針對雲林縣受 2026 年 1 至 2 月乾旱影響的糯米荔枝及玉荷包荔枝農民,提供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符合資格的農民,若作物損失率達 20 %以上,可申請每公頃 100,000 元的現金救助;同時,亦可申請每公頃最高 1,500,000 元的低利貸款,貸款期限最長 10 年。農民需在 2026 年 5 月 8 日至 5 月 21 日期間,向雲林縣轄內相關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雲林縣,且種植糯米荔枝或玉荷包荔枝的農民;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定情事(適用於現金救助);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第六項所定情事(適用於低利貸款);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 20 %以上(適用於現金救助)
・現金救助:每公頃 100,000 元
・低利貸款:每公頃最高 1,500,000 元,貸款期限最長 10 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 3 年
・低利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 0.305 % 機動計息(目前年息 1.415 %)
・申請方式:請於受理期間內向雲林縣轄內相關公所提出申請。低利貸款申請人需先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證明書核發後 30 個工作日內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申請期間如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受理期間將按停止上班日數順延;若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未能於期限內申請,得於原因消滅後 10 日內向鄉(鎮、市)公所申請回復原狀;申請低利貸款者,應自公告之翌日(2026/05/08)起 10 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農產品救助次數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五條第五項及第七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