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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農業部雲林縣糯米荔枝及玉荷包荔枝乾旱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

財經金融 雲林縣 期限 2026-05-2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農業部

【內容簡介】

・農業部針對雲林縣受 2026 年 1 至 2 月乾旱影響的糯米荔枝及玉荷包荔枝農民,提供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符合資格的農民,若作物損失率達 20 %以上,可申請每公頃 100,000 元的現金救助;同時,亦可申請每公頃最高 1,500,000 元的低利貸款,貸款期限最長 10 年。農民需在 2026 年 5 月 8 日至 5 月 21 日期間,向雲林縣轄內相關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雲林縣,且種植糯米荔枝或玉荷包荔枝的農民;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定情事(適用於現金救助);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第六項所定情事(適用於低利貸款);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 20 %以上(適用於現金救助)
・現金救助:每公頃 100,000 元
・低利貸款:每公頃最高 1,500,000 元,貸款期限最長 10 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 3 年
・低利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 0.305 % 機動計息(目前年息 1.415 %)
・申請方式:請於受理期間內向雲林縣轄內相關公所提出申請。低利貸款申請人需先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證明書核發後 30 個工作日內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申請期間如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受理期間將按停止上班日數順延;若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未能於期限內申請,得於原因消滅後 10 日內向鄉(鎮、市)公所申請回復原狀;申請低利貸款者,應自公告之翌日(2026/05/08)起 10 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農產品救助次數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第五項及第七項規定辦理

【金額/折扣】

最高1,500,000元

【期間】

申請:2026/05/08 ~ 2026/05/21;活動:2026/01/01 ~ 2026/02/29

【應備文件】

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

【注意事項】

文案未提供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六項、第五項及第七項的具體內容。頁面未提供主辦單位(農業部或雲林縣公所)的直接聯絡電話及地址。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5450&log=detail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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