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因應取消軍教薪資免稅政策,特訂定本要點,旨在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教師導師職務加給差額與教保費。此補助適用於公私立幼兒園、職場及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的合格教師、代理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補助項目包含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金額依職務及機構類型而異,每月最高可達 6,000 元。符合資格的機構需透過本署指定資訊系統登錄資料並報送審核,經費將分兩期撥付。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導師職務加給差額者,需為公私立幼兒園、職場及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各班級之導師,並同時符合以下要件:/任職於公立幼兒園,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許可設立之私立幼兒園及中心/具幼兒園合格教師證,且職稱為教師或代理教師/實際擔任班級專任教師/各學年度教師名冊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在案;申請教保費者,需為公私立幼兒園及中心各班級之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包括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進用之代理人員),並同時符合以下要件:/任職於公立幼兒園,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許可設立之私立幼兒園及中心/各學年度人員名冊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在案/實際從事幼兒班級之教保工作;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二項規定進用之人員,準用教保費相關規定;依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進用之人員,準用教保費相關規定;依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進用之人員,準用教保費相關規定
・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公立幼兒園每班每月 6,000 元(核給二位導師)
・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公立幼兒園每班每月 2,000 元(核給一位導師)
・導師職務加給差額:私立幼兒園及中心每人每月 3,000 元(核給二位導師)
・導師職務加給差額:私立幼兒園及中心每人每月 2,000 元(核給一位導師)
・教保費: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具幼兒園教師資格且實際擔任班級教保工作之教保員,每人每月 4,000 元
・教保費:前款以外之公私立幼兒園及中心實際擔任班級教保工作之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每人每月 3,000 元
・申請方式:幼兒園及中心應於規定期限前,至本署指定之資訊系統完成請領相關資料之登錄,並下載統計報表或請領清冊,報送本署或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核
・重要時間點:生效日期:2025/09/01
・注意事項:私立幼兒園及中心是否落實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之申請,及相關人員是否有因請領導師職務加給差額或教保費而減列薪資之情形,列為例行檢查業務辦理
最高6,000元
請領人員登錄於系統之證明資料、申請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者,其由幼兒園及中心加保勞保或健保證明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提供明確日期,僅提及「規定期限前」和「自 2025/09/01 生效」。導師數核定原則及導師職務加給差額補助基準詳見附表一及附表二,但附表一內容未完全列出,僅列出部分班級幼兒人數與導師數對應關係。經費請撥及核銷方式有公立與私立幼兒園之區別,且分兩期撥付。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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