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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

教育文化 全台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內容簡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因應軍教薪資免稅取消,提供補助給教保服務機構,以支付其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這項補助旨在減輕機構負擔,確保幼兒園及中心教師與教保服務人員的薪資權益。符合資格的公私立幼兒園、職場及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的導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可透過所屬機構申請。補助金額依職務類別和機構性質而異,例如部分教保員每月可獲 4,000 元或 3,000 元的教保費,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則依班級導師人數核給每班每月 2,000 元至 6,000 元不等。機構需透過指定資訊系統登錄資料並報送主管機關審核,經費分學年度兩期撥付。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符合以下所有導師職務加給差額條件:/為公私立幼兒園、職場及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各班級之導師/任職於公立幼兒園,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許可設立之私立幼兒園及中心/具幼兒園合格教師證,且職稱為教師或代理教師/實際擔任班級專任教師/各學年度教師名冊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在案;符合以下所有教保費條件:/為公私立幼兒園及中心各班級之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含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進用之代理人員),或準用教保費相關規定之人員(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二項規定進用之人員、依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進用之人員、依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進用之人員)/任職於公立幼兒園,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許可設立之私立幼兒園及中心/各學年度人員名冊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在案/實際從事幼兒班級之教保工作
・公立幼兒園導師職務加給差額:每班每月 6,000 元(核給二位導師)
・公立幼兒園導師職務加給差額:每班每月 2,000 元(核給一位導師)
・私立幼兒園及中心導師職務加給差額:每人每月 3,000 元(核給二位導師)
・私立幼兒園及中心導師職務加給差額:每人每月 2,000 元(核給一位導師)
・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具幼兒園教師資格且實際擔任班級教保工作之教保員教保費:每人每月 4,000 元
・前款以外之公私立幼兒園及中心實際擔任班級教保工作之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教保費:每人每月 3,000 元
・國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幼兒園應於規定期限前,至本署指定之資訊系統完成資料登錄,並自系統下載統計報表,報送本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設立之幼兒園:幼兒園應於規定期限前,至本署指定之資訊系統完成資料登錄,並自系統下載統計報表,報送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至其他用途,並以納入預算方式辦理;幼兒園及中心或請領人員如有謊報、掛名等不實之情形,依法究辦,並追回所領款項;私立幼兒園及中心是否落實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之申請,及相關人員是否有因請領導師職務加給差額或教保費而減列薪資之情形,列為例行檢查業務辦理;公立幼兒園應按月撥付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至請領人員之帳戶,不得以經費請撥作業時程為由而延宕;直轄市、縣(市)政府對於第一學期之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應於補助款入公庫後,立即分別撥付請領人員之帳戶;第二學期之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應於審核完成各幼兒園及中心之申請資料並報本署核准後,始得撥付請領人員之帳戶

【金額/折扣】

最高6,000元

【期間】

2025/09/01(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請領人員登錄於系統之證明資料、申請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者,其由幼兒園及中心加保勞保或健保證明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截止日期,僅提及「規定期限前」。導師職務加給差額的核定導師數原則及補助基準詳見附表一及附表二。教保費的支給方式比照導師職務加給。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eguploadpubWrapper?metaid=163048&file=/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2011/ch05/type2/gov40/num12/E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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