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為鼓勵青年穩定就業,改善青年失業及低薪狀況,特別提供獎勵金。本計畫旨在協助青年累積職場發展實力,並引導企業提升青年薪資,創造勞資雙贏。設籍宜蘭縣未滿 30 歲,且連續失業達 30 日以上的青年為主要對象。符合資格的青年在穩定就業滿六個月後可領取 20,000 元獎勵金,若穩定就業滿一年則可領取 30,000 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宜蘭縣;未滿 30 歲青年;連續失業達 30 日以上
・穩定就業滿 6 個月獎勵金:20,000 元
・穩定就業滿 1 年獎勵金:3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