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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在職勞工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

財經金融 宜蘭縣

【主辦單位】

宜蘭縣政府

【內容簡介】

・宜蘭縣政府為鼓勵縣內在職勞工提升專業技能,特別推出技術士證照獎勵計畫。凡設籍或居留宜蘭縣一年以上、年滿 18 歲,且工作地在宜蘭縣的在職勞工(包含受僱者、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者),只要取得勞動部核發的甲級或乙級技術士證照,即可申請獎勵金。取得甲級證照者可獲 10,000 元,乙級證照者可獲 3,500 元。申請人需在證照生效日起三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宜蘭縣政府提出申請,但已領取其他機關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時設籍或居留(新住民)宜蘭縣一年以上;年滿 18 歲;工作地在宜蘭縣之在職受僱勞工、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取得勞動部核發之甲級或乙級技術士證照者
・不可申請:已申請其他機關之獎勵者;同一年度內取得同一級別之技術士證照者,已申請過一次獎勵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照:獎勵金 10,000 元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照:獎勵金 3,500 元
・申請方式:向宜蘭縣政府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獎勵名額及額度依宜蘭縣政府受理先後順序定之,如當年度預算用罄,宜蘭縣政府得停止受理申請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元

【期間】

取得之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起三個月內

【應備文件】

申請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有效期間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技術士證照正反面影本、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領據、未重複申請其他機關獎勵之切結書、申請日前 30 日內發給之在職證明書正本(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應檢附記載最近一年工作情形之在職切結書)、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照者,應檢附勞動部認可比照甲級或乙級之證明文件

資料來源:https://glrslaw.e-land.gov.tw/Download.ashx?FileID=4035&id=GL000538&typ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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