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政府為鼓勵縣內在職勞工提升專業技能,特別推出技術士證照獎勵計畫。凡設籍或居留宜蘭縣一年以上、年滿 18 歲且工作地在宜蘭縣的在職勞工,包括受僱者、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者,若取得勞動部核發的甲級或乙級技術士證照,即可申請獎勵金。取得甲級證照者可獲 10,000 元,乙級證照者可獲 3,500 元。申請人需在證照生效日起三個月內,備妥身分證、證照影本、存摺影本、在職證明等文件向宜蘭縣政府提出申請。本獎勵不得與其他機關獎勵重複申請,且同一級別證照每年僅限申請一次,名額及額度將依預算狀況及申請順序核定。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取得證照及申請時需為在職期間;設籍或居留宜蘭縣一年以上;年滿 18 歲;工作地在宜蘭縣;取得勞動部核發之甲級或乙級技術士證照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為在職受僱勞工;為自營作業者;為無一定雇主之勞工
・不可申請:已申請其他機關之獎勵者;同一年度內取得同一級別之技術士證照者,已申請一次獎勵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照獎勵金:10,000 元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照獎勵金:3,500 元
・申請方式:向宜蘭縣政府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獎勵名額及額度依受理先後順序核定,當年度預算用罄時得停止受理申請
最高10,000元
取得之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起三個月內
申請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有效期間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技術士證照正反面影本、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領據、未重複申請其他機關獎勵之切結書、申請日前 30 日內發給之在職證明書正本 (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應檢附記載最近一年工作情形之在職切結書)、勞動部認可比照甲級或乙級之證明文件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照者需檢附)
資料來源:https://glrslaw.e-land.gov.tw/Download.ashx?FileID=5598&id=GL000538&typ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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