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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義務役致身心障礙人員購置輔具費用補助

醫療健康 全台

【主辦單位】

內政部

【內容簡介】

・內政部為照顧服義務役期間因作戰、因公、因病或意外致身心障礙的退伍(役)、停役人員,提供購置輔具的費用補助。申請人需先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衛生福利部相關法規核定輔具補助項目及金額,若仍有不足款項,內政部將辦理同額補助。但若因病或意外致身心障礙而需購置輔具者,內政部同額補助金額上限為 20,000 元。總補助金額不得超過輔具實際購置費用。符合資格者可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經國防部或內政部核定有案之身心障礙人員(指服義務役期間因作戰、因公、因病或意外致身心障礙之退伍(役)、停役人員)
・購置輔具費用補助: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補助後,不足款項由內政部辦理同額補助
・因病或意外致身心障礙須購置輔具者:內政部同額補助金額上限 20,000 元
・補助總額不得超過輔具實際購置金額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以詐術或其他不法行為申請或領取補助者,內政部應不予補助;已補助者應撤銷核定結果函,並追繳已領之補助。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金額/折扣】

20,000元

【應備文件】

申請書、服義務役期間因作戰、因公、因病或意外致身心障礙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補助購置輔具函影本、購買輔具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領據正本、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

【聯絡方式】

電話:02-85013954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文案未列出承辦單位地址。

資料來源:https://dca.moi.gov.tw/chaspx/News_Detail.aspx?web=17&id=1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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