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教育部為鼓勵外國學生及香港澳門學生來臺就讀高級中等學校,特別提供獎學金補助。此獎學金分為入學獎學金與學期獎學金兩種,入學獎學金於學生入學第一學期發放 10,000 元,學期獎學金則自第二學期起,每學期發放 10,000 元,但需符合學業成績及格且功過相抵後無小過以上處分的條件。申請對象為依相關辦法來臺就讀高級中等學校的外國學生及香港澳門學生,但不包括國中階段已在臺就讀的外國學生及僑生。學生需於開學後 30 日內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彙整後再送交教育部國教署審核。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就讀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外國學生:依「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17條第1項核定之計畫招收;香港澳門學生:依「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讀辦法」入學
・不可申請:國中階段已在臺就讀之外國學生;僑生
・入學獎學金:學生入學第一學期,每人 10,000 元
・學期獎學金:自第二學期起,學生一年級第一學期至三年級第一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格,且功過相抵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者,每人每學期 10,000 元
・外國學生學業成績及格分數:一年級 40 分、二年級 50 分、三年級 60 分
・港澳學生學業成績及格分數:60 分
・申請方式:符合申請對象之學生,於開學後 30 日內填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彙整列冊後,由本部主管學校於 2026/04/15 前逕送本部國教署;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學校由教育局(處)彙整列冊並經審查後於 2026/04/15 前函送本部國教署核定
最高10,000元
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
學生申請期間為「開學後 30 日內」,無明確日曆日期,故申請期間欄位為 null。文案未具體列出「相關證明文件」的細項。
資料來源:https://www.fhsh.khc.edu.tw/aa/20260223/4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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