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針對提供社會住宅的房屋所有人,提供地價稅及房屋稅的減免優惠。此自治條例旨在鼓勵更多房屋釋出作為社會住宅,並與公益出租房屋的租稅優惠保持一致。根據社會住宅的興辦方式,房屋所有人可享有地價稅及房屋稅的全面免徵,或地價稅減徵 80 %、房屋稅稅率減徵至 1.2 %的優惠。此修正案已於 2024 年及 2025 年分階段施行,以提高社會住宅供給意願。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房屋位於宜蘭縣;房屋作為社會住宅使用
・地價稅及房屋稅免徵:適用於依住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七款、第八款、同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或第五款規定興辦社會住宅者
・地價稅減徵應納稅額 80 %:適用於依住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或同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興辦社會住宅者
・房屋稅稅率減徵為 1.2 %:適用於依住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或同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興辦社會住宅者
・本自治條例自 2020/01/01 施行;2024/12/16 修正之條文,自 2024/07/01 施行;2025/12/16 修正之條文,自 2025/07/01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