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社會處
・新竹縣政府社會處提供未滿二歲(可延長至三歲)兒童的托育費用補助,旨在減輕家庭的育兒負擔。本補助適用於將幼兒送托至公共化或準公共化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或居家托育人員照顧的家庭。補助金額依家庭類別(一般、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托育類型及子女胎次而異,每月可領取 7,000 元至 19,000 元不等。申請人需在托育事實發生後 15 日內,備齊相關文件向托育地點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嬰中心提出申請,亦可透過線上系統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我國籍幼兒,實際年齡未滿 2 歲(滿 2 歲未滿 3 歲之兒童送托合作對象,且未送托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或準公共幼兒園者,準用本要點);幼兒已完成出生登記或戶籍登記;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等,且每週時數達 30 小時以上;委託人申報期間,該名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委託人申報期間,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兒津貼;委託人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幼兒不在此限)
・不可申請:幼兒已送托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或準公共幼兒園(針對滿二歲未滿三歲兒童);已領取因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兒津貼
・就托準公共化機制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照顧者:一般家庭每月 13,000 元
・就托準公共化機制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照顧者:中低收入戶每月 15,000 元
・就托準公共化機制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照顧者:低收入戶、弱勢家庭每月 17,000 元
・就托準公共化機制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照顧者:第二名子女加發每月 1,000 元
・就托準公共化機制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照顧者:第三名以上(含)子女加發每月 2,000 元
・就托公共托育中心或公共社區家園照顧者:一般家庭每月 7,000 元
・就托公共托育中心或公共社區家園照顧者:中低收入戶每月 9,000 元
・就托公共托育中心或公共社區家園照顧者:低收入戶、弱勢家庭每月 11,000 元
・就托公共托育中心或公共社區家園照顧者:第二名子女加發每月 1,000 元
・就托公共托育中心或公共社區家園照顧者:第三名以上(含)子女加發每月 2,000 元
・委託人實際支付托育費用低於上述標準者,核實支付
・申請方式:臨櫃/郵寄:向幼兒托育地點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嬰中心初審,或向新竹縣政府社會處婦女及新住民科辦理
・注意事項:委託人實際支付托育費用低於核定標準者,核實支付
最高17,000元
2024/01/01(無公告截止)
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費用申報表、受托幼兒及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擇一檢附)、簽訂之托育服務契約書、委託人(甲或乙一方)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家庭狀況證明文件(擇一檢附,無則免附):中低收入戶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幼兒有效期間內之發展遲緩證明文件或身心障礙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認定證明文件、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認定弱勢家庭證明文件、第 2 位(含以上)子女,若未設籍於同一戶內,應提供其他子女戶籍資料供佐證(或戶政單位核發之第三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
電話:03-5518101 分機 3207、3174|地址:30210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服務時間:8:00-12:00,13:00-17:00
附件「發布令.pdf」顯示修正要點自 2025/07/16 生效,但補助金額表顯示自 2024/01/01 起適用。申請期間為托育事實發生日起 15 日內,非固定期間。線上申請需準備讀卡機、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