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
・金門縣政府為鼓勵生育並減輕家庭育兒負擔,特別推出「金門縣婦女生產補助」及「金門縣政府支持生育加碼補助」。設籍金門縣的家庭,只要新生兒在金門縣初設戶籍,且父母一方符合特定的設籍期間要求,即可依新生兒的胎次及數量申請不同金額的補助。申請人需在新生兒出生後的一定期間內,備妥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郵局存摺影本等文件,向新生兒初設戶籍地的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金門縣婦女生產補助」者:/初生嬰兒父母之一方設籍金門縣六個月以上/嬰兒出生即初設戶籍於金門縣/於新生兒出生日後 8 個月內提出申請;申請「金門縣政府支持生育加碼補助」者:/新生兒出生日起 60 日內完成出生登記並初設戶籍於金門縣/新生兒父或母一方已連續設籍金門縣滿 1 年以上
・不可申請:重複申請
・金門縣婦女生產補助:
・單胞胎:20,000 元
・雙胞胎:60,000 元
・三胞胎以上:每胎 40,000 元
・金門縣政府支持生育加碼補助:每名新生兒 30,000 元
・申請方式:向新生兒初設戶籍地公所申請
・注意事項:檢附資料務必清晰可見
最高60,000元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需含有詳細記事、郵局存摺影本、委託書(非新生兒父母申請時,需檢附相關文件影本)
申請期間為新生兒出生後的相對期間,非固定日曆日期。文件為申請表,但已包含足夠的補助資訊。文件註明「115.01.16修正」,故標題冠以「115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