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為因應 110 年度第一期作停灌,特別訂定作業要點,提供受影響的實際耕作者停灌補償金。凡位於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經相關管理處公告為本次停灌補償範圍的實際耕作者,皆可依規定提出申請。申請人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屬管理處的工作站辦理,經審查符合資格後,補償金將直接匯撥至申請人的帳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實際耕作者;位於本署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經相關管理處公告之本次停灌補償範圍內;於停灌補償受理申請期間提出申請
・停灌補償金:核算後匯撥至實際耕作者帳戶
・申請方式:向相關管理處之工作站提出申請
申請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肥料單、育苗單、農藥單、付款單或其他實際耕作者證明文件
實際補償金額未在文案中列出。申請期間未明確列出具體日期。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2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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