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提供檢舉獎金,鼓勵民眾檢舉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的行為。若檢舉案件經查證屬實且處分確定,檢舉人可依實際收到的罰鍰金額獲得 20 % 的獎金。每位檢舉人同年度領取的獎金總額上限為 1,800,000 元。此獎勵機制旨在強化檢舉誘因,維護我國產製貨品的信譽及國家整體利益。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檢舉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行為的民眾
・不可申請:檢舉人匿名或以不真實姓名檢舉;檢舉案件查無具體事證或與檢舉事證不符;檢舉案件在被檢舉前業經經濟部發現或處理在案;檢舉案件已於網路、報章雜誌、廣播電視、其他媒體或公共場所公開;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所發現
・檢舉獎金:依實收罰鍰金額的 20 % 發給
・檢舉獎金總額:同年度領取上限 1,800,000 元
・申請方式:書面、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提出檢舉
・注意事項:檢舉人資料將予保密,並以密件保存,禁止第三人閱覽或抄錄。同一案件二人以上聯名共同檢舉者,獎金平均發給;分別檢舉者,獎金發給最先檢舉者,無法分別先後者平均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