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農業部為協助受114年非洲豬瘟疫情禁運禁宰影響的養豬業者及農民,減輕資金負擔,提供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的利息補助。符合資格的借款人,無論是新貸或舊貸案件,皆可獲得最長六個月的利息補貼,年利率上限為 1%,最高貸款額度為 600 萬元。此外,經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的貸款案件,其保證手續費也將免予計收。申請人需在作業原則生效日起三個月內,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借款人須符合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等四項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規定;領有合法之畜牧場登記證書或屠宰場登記證書,或為114年非洲豬瘟疫情禁運禁宰受影響之農民組織、農企業,並經農業部(畜牧司或防檢署)納入補助對象清冊或取得前開單位(機關)出具之認定函;貸款用途:新貸為週轉金,舊貸為週轉金及資本支出
・不可申請:本補助與其他法令所定補助、獎勵、津貼或其他給與性質相同者,應擇一適用,不得重複;未符合第三點所定條件,或違反專案農貸相關規定者;申請文件有偽造、變造或虛偽不實或違反切結事項
・利息補助:新貸案件補助自撥貸日起六個月之利息,舊貸案件補助自作業原則生效日起六個月之利息,年利率上限 1%
・補助額度:每一借款人貸款利息之最高貸款額度為 6,000,000 元(新貸及舊貸合計)
・保證手續費補助:經貸款經辦機構送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者,其保證手續費免予計收
・申請方式:向貸款經辦機構申請(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依法承受農(漁)會信用部之銀行當地分行、全國農業金庫)
・注意事項:本作業原則之補助與其他法令所定補助、獎勵、津貼或其他給與性質相同者,應擇一適用,不得重複
6,000,000元
2025/10/31 ~ 2026/01/31
因應非洲豬瘟受禁運禁宰影響養豬業者利息補助措施申請書及檢核表(附件一)、符合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規定之相關文件、合法之畜牧場登記證書或屠宰場登記證書,或農業部出具之認定函
電話:(02)2381-2991|地址:10014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37 號
文案未提供明確的聯絡窗口或服務時間,僅有農業部總機與地址。申請期間的生效日為公發布日。
資料來源:https://law.moa.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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