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學校肢體障礙學生教育輔具中心
・教育部為協助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學校的肢體障礙學生,提供學習相關輔具的租借服務,旨在降低肢體障礙對學習造成的影響。學生可依其學制(高中職、大專、研究所及專技學生)享有不同年限的輔具借用服務,且輔具若因自然損壞需改裝或維修,相關費用將由管理中心支應。申請者需經專業人員評估,以確保輔具符合學生需求且操作安全。本服務不提供生活、復健、個人化或校園無障礙環境改善相關輔具。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學校肢體障礙學生;需經專業人員評估;專業人員判定操作上無安全疑慮
・不可申請:已轉學、休學或畢業離校者(應將輔具歸還校方);因輔具不適用或其他因素閒置不用者(應辦理歸還手續);申請生活、復健等相關輔具者(如進食輔具、穿衣輔具、跑步機、站立桌);申請過於個人化之輔具者(如背架、義肢、特殊鞋墊、取模訂做之座背墊系統);申請校園無障礙環境改善及相關輔具者(如爬梯機、電梯、斜坡);非管理中心租借之輔具或學生私人購買之輔具需改裝、維修者;專業人員判定學生操作上有安全疑慮者
・學習相關輔具租借:高中職學生最高借用年限 5 年
・學習相關輔具租借:大專生最高借用年限 6 年
・學習相關輔具租借:研究所及專技學生最高借用年限同等於各校規定之最高修業年限
・輔具改裝或維修自然損壞處:相關費用由管理中心支應
・申請方式:約定時間前往輔具中心評估(視情形由服務中心到校評估)
・重要時間點:學期開始前通知學校相關評估資訊
・注意事項:本中心提供之輔具均為教育部財產,僅提供租借而非贈予;管理中心僅提供符合專業人員開立規格之輔具,無法提供指定品牌;若非輔具本身設計及製作問題,輔具使用過程中發生之意外須由學生自行負責
電話:04-24739595 轉 21502、21501|地址:402367 臺中市南區建國北路一段110號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大慶院區汝川大樓15樓輔具中心
本頁面描述的是一項常態性服務,未提供明確的申請或活動起訖日期。聯絡資訊來自頁尾。
資料來源:https://www.eduassistech.org/content/index?Parser=1,3,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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