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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教育文化 全台

【主辦單位】

教育部

【內容簡介】

・教育部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減免,適用於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的學生,包含與外國大學合作並經教育部核定的學位專班。低收入戶學生可免除全部學雜費,中低收入戶學生則減免學雜費十分之三。若學生已符合其他法規免納學費,則減免範圍限於雜費及實習實驗費。為簡化申請流程,大專校院學生可免附證明文件,由學校透過衛生福利部電子查驗系統確認身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備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含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辦理經教育部專案核定之學位專班);於修業年限內
・低收入戶學生:免除全部學雜費
・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學雜費十分之三
・符合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及其相關法規規定免納學費者:以減免雜費及實習實驗費為限
・就讀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學位專班者:比照就讀國內各大學同一學制、班次學生之減免額度
・申請方式:應於就讀學校所定申請期限內,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依本辦法申請減免之大專校院學生,得免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由就讀學校經衛生福利部電子查驗系統查驗學生身分。學生對查驗結果如有疑義,得檢附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申請另行審查其身分資格。

【應備文件】

申請表、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本頁面為法規修正說明,未提供具體的申請期間或活動期間,僅說明學生應於「就讀學校所定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頁面中提及的日期為法規發布及施行日期,非學生申請期間。實際補助內容在法規條文中,頁面已提供足夠資訊。

資料來源:https://edu.law.moe.gov.tw/Download.ashx?FileID=8676&id=GL000545&typ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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