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為鼓勵雇主提供壯世代勞工友善協助措施,推出「五五就業促進獎勵實施要點-職場支持輔導費」補助。設籍高雄市的民營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或私立學校,只要向公立就業服務站辦理求才登記,並進用該站推介的55歲以上或45歲以上依法退休勞工,且提供友善協助方案,即可申請。每僱用勞工滿30日,雇主可獲 3,000 元補助,每人最高 36,000 元,同一雇主每年最高可領 300,000 元。申請需檢附職場支持輔導計畫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於僱用每滿90日之次日起90日內提出。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政黨);私立學校;向本市公立就業服務站辦理求才登記;檢附職場支持輔導計畫書提出申請;進用本市公立就業服務站推介之勞工(55歲以上或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符合相關補助規定;依法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提供勞工下列之一之友善協助方案:專屬教育訓練教材、彈性調整工作時間、家庭照顧協助措施或補助、每月至少2次心理諮詢或關懷措施、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之友善協助方案
・職場支持輔導費:僱用每滿30日,補助雇主每人 3,000 元,最高 36,000 元
・同一雇主每年補助上限:300,000 元
・申請方式:向高雄市公立就業服務站辦理求才登記,並檢附職場支持輔導計畫書提出申請。於僱用每滿90日之次日起90日內,檢附相關文件,向高雄市公立就業服務站申請補助
最高300,000元
職場支持輔導費申請書及領取收據、僱用名冊、工資清冊及出勤紀錄、僱用勞工之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加保申報表或其他足資證明投保之文件、提供友善協助方案之佐證資料、職場支持輔導計畫書之核定函、其他經勞發署規定之文件
電話:(07)733-0823~28|地址:803 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4號5F
附件「年度服務計畫書.pdf」為中心一般性服務計畫,未包含此項福利的具體細節。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是根據僱用情況滾動式申請,無固定日曆期間。
資料來源:https://ktec.kcg.gov.tw/cp.aspx?n=1D4348941E9F6D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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