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勞動部推出兩項主要就業支持措施,以因應國際經貿情勢變動。首先是「支援青年就業計畫」,自 2025/09/01 起推動,旨在協助 15 至 29 歲、未在學且失業連續達 60 日以上的初次尋職青年。此計畫提供最高 48,000 元的尋職津貼與就業獎勵,包含每月 6,000 元的尋職津貼(最多 3 個月)及依受僱期間發放的就業獎勵。其次是「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措施,鼓勵雇主聘僱受影響產業的失業勞工,提供工作崗位訓練費(每年最高 1,800,000 元)、僱用獎助(每人每月 6,000 元,最長 6 個月)及職務再設計補助(每人每年最高 100,000 元)。失業勞工需來自受國際情勢影響產業,且失業連續達 30 日以上,包含本國籍勞工及符合條件的外籍配偶。青年計畫需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請,其他措施則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15-29歲之本國籍初次尋職青年(支援青年就業計畫);未在學(支援青年就業計畫);未就業連續達 60 日以上(支援青年就業計畫);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 雇主);請領本計畫獎補助期間應維持僱用規模 90%以上(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 雇主);請領本計畫獎補助期間未有與所僱勞工協商實施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之情事(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 雇主);本計畫生效前 6 個月起,最近一次退出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投保單位之勞工(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 失業勞工);該投保單位屬受國際情勢影響產業(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 失業勞工);僱用期間連續滿 30 日(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 僱用獎助);以不定期契約方式僱用(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 僱用獎助);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予以僱用(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 僱用獎助);失業勞工自公告生效日前 6 個月起,勞工最近一次退出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之受影響產業之投保單位,所退出投保單位之商工登記所營事業資料,只要公司其中一個行業別與受影響產業相同(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 僱用獎助)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失業期間連續達 30 日以上之本國籍勞工(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 失業勞工);失業期間連續達 30 日以上,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 失業勞工);前款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者(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 失業勞工)
・不可申請:同一時期已領取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之相關補助或津貼(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 僱用獎助)
・支援青年就業計畫 - 尋職津貼:每月 6,000 元,最多可領 3 個月,合計 18,000 元
・支援青年就業計畫 - 就業獎勵(參加計畫 60 日內找到工作,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 30 日以上):6,000 元
・支援青年就業計畫 - 就業獎勵(參加計畫 60 日內找到工作,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 90 日以上):20,000 元
・支援青年就業計畫 - 就業獎勵(參加計畫 60 日內找到工作,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 180 日以上):10,000 元
・支援青年就業計畫 - 合併最高可請領:48,000 元
・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 工作崗位訓練費:每年最高 1,800,000 元
・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 僱用獎助:每人每月 6,000 元,補助最長 6 個月
・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 職務再設計補助:每人每年最高 100,000 元
・申請方式:支援青年就業計畫需至台灣就業通網站進行線上申請;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措施請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注意事項:支援青年就業計畫每人以 1 次為限;受國際情勢影響適用產業,將視就業情勢發展滾動調整
最高1,800,000元
電話:(07)812-4613|地址:806604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12:00 13:30~17:30
「支援青年就業計畫」於 114年9月1日推動,此為計畫啟動日期,非明確的申請或活動期間。頁面整合多項勞動部計畫,但由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發布。無明確的申請或活動期間,故填寫 null。
資料來源:https://labor.kcg.gov.tw/cp.aspx?n=071BC4624061816B&s=C29AA9014C56E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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