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提供零至六歲幼童臨時托育補助,旨在協助設籍彰化縣的家庭,因職業訓練、求職面試、就醫或多胞胎等臨時性需求,能安心將幼兒送托。此補助依家庭類別提供不同時數與金額,一般家庭每小時補助 120 元,弱勢家庭 150 元,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家庭則為 180 元,並設有年度最高補助時數。申請人需備妥戶口名簿、郵局存簿影本、托育收費證明及相關身分或事由證明文件,向彰化縣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兒童年齡為 0 至 6 歲;兒童戶籍設於彰化縣,或實際居住本縣之未辦理戶籍登記、無國籍或未取得居留、定居許可(需附相關佐證文件);因職業訓練、求職面試、就醫、多胞胎家庭或其他臨時性事由需臨時托育
・臨時托育補助(一般家庭):每小時 120 元,年度最高補助 180 小時
・臨時托育補助(弱勢家庭):每小時 150 元,年度最高補助 210 小時
・臨時托育補助(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家庭):每小時 180 元,年度最高補助 240 小時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送交縣府收件
・注意事項:補助費用為實際收費,並請檢附收費證明黏貼於附表四。灰色網底部分為縣府承辦人員填寫,申請人請勿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