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為推動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獎助計畫,開放社區發展協會或里辦公處申請「布建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巷弄長照站計畫」獎助。此計畫旨在鼓勵在地組織提供多元長照服務,如關懷訪視、電話問安、餐飲服務、健康促進活動、預防及延緩失能課程等,以照顧社區內 65 歲以上長者。獎助項目包含業務費、專職人員服務費、預防及延緩失能照顧服務費用、設施設備費、租金水電及多項活動費用,依據點服務人數及級數提供不同額度的補助,協助申請單位健全營運,落實福利社區化。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單位為社區發展協會或里辦公處;申請衛生福利部 115 年度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獎助計畫;需依規定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或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針對專職人員服務費);專職人員人事費用月薪不得低於本局核定獎助之專職人員服務費;申請專職人員服務費之單位,需於人力核備後方可請款核銷;社會工作人員辦理人事核備時,需檢附學歷、證書及勞動契約,勞動契約應載明月薪,且不得低於核定獎助之專職人員服務費;接受獎助社會工作人員之單位,需至衛生福利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登載受獎助社工人員學歷、證書及勞動契約;申請專職人員服務費之單位,需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社區照顧關懷網詳實登載專職人員相關資訊;新設置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申請開辦設施設備費,最高獎助 100,000 元;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營運滿 3 年,始得申請獎助充實設施設備費;辦理 2 天(含)以上餐飲服務之據點可申請充實廚房設施設備費;申請獎助資本支出之單位需註明房屋及土地是否屬租(借)用者;新建、改建或增建長照機構申請案需檢附會議紀錄、評估意見書、審查意見表
・不可申請:有重複申請獎助情事;以前年度尚有未核銷案件
・業務費(第一級據點+巷弄長照站加值費):每月最高獎助 28,500 元,每年最高獎助 342,000 元
・業務費(第二級據點+巷弄長照站加值費):每月最高獎助 57,000 元,每年最高獎助 684,000 元
・業務費(第三級據點+巷弄長照站加值費):每月最高獎助 83,000 元,每年最高獎助 996,000 元
・專職人員服務費(具有照顧服務員資格,高中職畢業):每月 34,000 元
・專職人員服務費(具有照顧服務員資格,大專院校畢業):每月 35,000 元
・專職人員服務費(雇主應負擔之勞、健保及提撥勞退準備金):每月 6,000 元(每年 72,000 元)
・專職人員服務費(社會工作師):依社家署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有關專業服務費相關規定辦理
・預防及延緩失能照顧服務費用(1 期):36,000 元
・預防及延緩失能照顧服務費用(2 期):72,000 元
・預防及延緩失能照顧服務費用(3 期):108,000 元
・開辦/充實設施設備費(物品):新設置據點最高獎助 100,000 元;營運滿 3 年據點可申請充實設施設備費,歷年累計達 600,000 元(含開辦費)時不再獎助
・開辦/充實設施設備費(財產):新設置據點最高獎助 100,000 元;營運滿 3 年據點可申請充實設施設備費,歷年累計達 600,000 元(含開辦費)時不再獎助
・整合性補助計畫(租金水電,基本項目服務天數):1 天 2,000 元;2 天 3,000 元;3 天 5,000 元;4 天 7,000 元;5 天 10,000 元
・整合性補助計畫(租金水電,私人場地加權服務天數):1-2 天 1,000 元;3-4 天 2,000 元;5 天 5,000 元
・整合性補助計畫(據點觀摩):30,000 元(含保險費、膳食費、租車費、印刷、活動材料費、導覽費)
・整合性補助計畫(銀髮公共服務):10,000 元(含保險費、膳食費、租車費、活動材料費)
・整合性補助計畫(春節期間據點圍爐服務):20,000 元(含膳食費、其他費用,其他費用不得超過 2,000 元)
・充實廚房設施設備費:申請經費 70 %,單位自籌 30 %,需檢附估價單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及計畫書,並檢附相關文件送交核轉機關審核
・申請單位請於申請表第一頁適當位置用印;如有跨越二年度以上者,計畫總經費一欄請書明各年度需求;申請獎助資本支出之單位需註明房屋及土地是否屬租(借)用者;新建、改建或增建長照機構申請案需檢附會議紀錄、評估意見書、審查意見表;申請經費預撥可避免經費調度影響執行成效;設施設備費以具有「節能標章」或「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第一級」認證之產品為優先;據點觀摩及銀髮公共服務若核定後有異動需函文申請計畫變更;春節圍爐服務需邀請社區獨居老人及其親友鄰居圍爐用餐活動,獨居老人人數須占圍爐長輩 50 %以上;申請充實廚房設施設備費需檢附估價單;專職人員服務費需以受補助單位名義進行投保;專職人員之加班費、未休假加班費、勞、健保及提撥勞退準備金等相關雇主應負擔費用,長照發展基金每月獎助 6,000 元整;接受獎助社會工作人員之單位,需至衛生福利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登載受獎助社工人員學歷、證書及勞動契約;申請專職人員服務費之單位,需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社區照顧關懷網詳實登載專職人員相關資訊
最高996,000元
2026/01/01 ~ 2026/12/31
申請獎助計畫書、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法人登記證書影本、立案證書影本、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報備證明、章程影本、自籌款證明(有申請設施設備者需檢附)、場地使用同意書或租賃契約(申請租金水電私人場地需檢附)、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證明(私人場地需檢附)、專戶切結書(需預撥者檢附)、估價單(申請充實廚房設施設備費需檢附)、受獎助人員學歷、證書及勞動契約(社工人員辦理人事核備時需檢附)、會議紀錄、評估意見書、審查意見表(新建、改建或增建長照機構申請案需檢附)、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申請獎助資本支出之單位需檢附)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截止日期。部分金額為每月獎助,部分為每年獎助,已在項目中註明。部分項目金額為百分比,已在項目中註明。部分對象條件與應備文件相關聯,已盡量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