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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勞動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5-06-30 已過期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旨在協助雇主為其符合條件的中高齡及高齡員工提供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及創業諮詢等服務,以建構友善的勞動環境,支持他們退休後能順利再就業。雇主每年最高可申請 500,000 元的補助,用於支付諮詢費、講師費、場地費等相關開銷。申請期間為每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雇主需備妥申請書、計畫書等文件,向計畫執行所在地的勞動力發展署分署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雇主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但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雇主為所僱用工作滿 25 年以上且年滿 45 歲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提供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雇主為所僱用工作滿 15 年以上且年滿 55 歲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提供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雇主為所僱用工作滿 10 年以上且年滿 60 歲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提供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雇主為所僱用年滿 63 歲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提供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
・不可申請:同一課程已接受其他政府機關補助者;不實請領或溢領;執行內容與原核定計畫不符;未實質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規避、妨礙或拒絕本署、分署查核;同一事由已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違反本辦法規定;其他違反相關勞動法令,情節重大
・總補助額度:每年最高 500,000 元
・個別職涯諮商費:每小時 2,000 元(由具心理師或職涯發展師相關證照者提供)
・個別職涯輔導費:每小時 1,600 元(由相關科系畢業但未具證照者提供)
・講師鐘點費
・講師交通費:限臺灣本島、澎湖、金門及馬祖,按實際需要編列
・非自有場地費:每日以 8 小時為限
・場地公共意外險
・資料印製費:每人最高 300 元
・行政費:總補助經費 10 %
・其他有必要編列之項目費用
・申請方式:向計畫執行所在地之分署提出申請。計畫執行所在地跨二個分署時,應向雇主登記地之分署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計畫執行完竣後 30 日內,檢附文件送分署申請補助費用;於 12 月始辦理完竣之補助計畫,至遲應於當年度 12 月 20 日前辦理經費核銷。
・注意事項:本計畫補助作業採事前審查制。雇主應按原核定計畫項目、執行期間及預定進度確實執行,遇有特殊情況須變更原計畫者,應敘明理由,報經分署審查同意後,始得變更。

【金額/折扣】

最高500,000元

【期間】

2025/01/01 ~ 2025/06/30

【應備文件】

申請書(附件一)、計畫書(附件二)、經費概算表(附件三)、聯合辦理單位授權書(附件四)及聯合辦理單位基本資料表(附件五)(採聯合辦理者需檢附)、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勞工就業保險投保資料、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投保之文件、其他經本署或分署規定之文件、資料

【注意事項】

文案明確指出申請期間為「每年度一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因此依此填寫。頁面公告日期為 114/05/13,但此日期是計畫修正公告生效日,非申請起始日。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聯絡電話未在附件中明確列出,頁面提供的電話為雲林縣政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的電話,故聯絡電話填 null。

資料來源:https://labor.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25838&s=53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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